关于申领淮安市创业补贴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年10月09日 11:01浏览次数:

各学院:

日前,淮安市启动了2020年创业补贴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类型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1人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4000元。

(二)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 2 年内),可享受租金补贴,已从其他渠道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减免)的各类创业主体不再享受此项补贴。根据创业主体实际支付创业场地租金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5人及以下的,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2000/人;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5人以上的,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000/人,创业实体(创业者)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只享受一次,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创业项目补贴

经人社部门评选的科技含量高或具有潜在经济、社会效益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

二、申领条件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携申请资料在创业实体注册地所属街道社区人社平台提出申请,由人社平台受理初审,再由人社部门组织审核、复核,复核通过报财政部门核定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三、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0517-83612169

    清江浦区:0517-83516575

经济技术开发区:0517-83612639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1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基地入驻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考核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