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0-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高效开展,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及分配名额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审,现将我院励志奖学金评设结果名单公示如下:
精英1191班 冀洁 孔德贤
精英1192班 付海燕
精英1201班 费鹏宇 葛飞岑
精英1202班 史圆圆
公示期10月27日-10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0月28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院院办公室(逸夫楼804),联系电话83559331。
翔宇学院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