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了做好2021年度教学成果的统计和奖励工作,现组织统计我校教师2021年度的教学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工作
1. 统计时间为:2021.1.1-2021.12.31期间的教学类成果。因教师个人原因漏录/审的一律延续到下一年统计;
2.统计范围为:
(1)本年度出版的教材,立项及结题的省重点教材和校重点教材,请注明字数,相关证明材料交给教材科孟玮科长审核;
(2)获批各教学类成果,请提供相关证明交给教研科陈潇娴老师。
(3)获得各级各类教师教学竞赛奖项,请提供竞赛通知、获奖文件和获奖证书给评估处张虹老师(校内竞赛和由评估处组织的校外竞赛无须提供)。
(4)获得淮阴工学院A类学科竞赛国赛奖项(不含优秀奖、入围奖),并将获奖信息填报学科竞赛管理系统,请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给创新创业学院唐洁方老师。
3.通过结题验收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需要填报,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提供。
4. 工程认证、优秀毕业设计、校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国一流专业、省一流专业、国一流课程、省一流课程、省教改课题和校教改课题立项和结题不需填写(教务处有数据,统一提供)。
5.项目分值及分配暂不填,待统一研究确定总分值后再填写。
二、审核工作
请各单位及时做好本单位审核工作,认真负责把好关,务必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核,并把汇总表盖章及附件材料报送相关部门。
如有疑问,请与相关负责人联系。
教务处教研科 |
陈潇娴 |
电话:83591097-3 |
教务处实践科 |
陈昊天 |
电话:83591034-1 |
教务处教材科 |
孟 玮 |
电话:83559036 |
评估处质量科 |
张 虹 |
电话:83591136 |
创新创业学院创新教育科 |
唐洁方 |
电话:83591557 |
附件1.2021年度教学科研分值明细表(各二级学院填写模版)
附件2:淮工院〔2020〕156号关于印发《淮阴工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doc
教务处、评估处、双创学院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