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创新创业,提高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根据《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17〕103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2年第一批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论文专利类)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认定对象:在校本科学生。
认定条件:2022年获得的符合《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17〕103号)的论文、专利成果。
二、认定规则
1.学生必须以学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2.由多人发表的论文、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只对排名前5位的学生给予学分认定,并按排名依次递减0.5,少于0.5分的按0.5分计。
项目 |
学分 |
证明材料 |
发表学术论文 |
被SCI、SSCI、EI检索 |
4分 |
提供刊物或论文集封面、封底、目录和文章正文 (复印件及电子原件) |
核心期刊 |
3.5分 |
公开出版省级以上学术刊物 |
2分 |
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 |
1分 |
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 |
0.5分 |
获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专利 |
发明专利 |
4 |
专利证书 (复印件及电子原件) |
实用新型专利 |
3 |
外观设计专利 |
2 |
软件著作权 |
2 |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复印件及电子原件) |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与学院初审
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淮阴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论文专利类)认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电子版,论文PDF电子版(网上直接下载版本),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电子原件(专利公司提供的彩色电子版);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汇总表中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创新创业学院审核与学分认定
创新创业学院对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学分认定。经认定的学分由教务处统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报送时间
9月26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电子版报送到双创学院创新创业教研室YF0802,请将纸质及电子证明材料按照汇总表申报的顺序进行排序,电子档材料命名为“XX学院-论文专利学分认定材料”,发送至邮箱:juna@hyit.edu.cn,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
联系人:鞠娜,联系电话:83591557。
附件1:淮阴工学院2022年第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论文专利类)认定申请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