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论文专利类)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2日 16:42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创新创业,提高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根据《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17〕103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2年第一批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论文专利类)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认定对象:在校本科学生。

认定条件:2022年获得的符合《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17〕103号)的论文、专利成果。

二、认定规则

1.学生必须以学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2.由多人发表的论文、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只对排名前5位的学生给予学分认定,并按排名依次递减0.5,少于0.5分的按0.5分计。

项目

学分

证明材料

发表学术论文

SCI、SSCI、EI检索

4分

提供刊物或论文集封面、封底、目录和文章正文

(复印件及电子原件)

核心期刊

3.5分

公开出版省级以上学术刊物

2分

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

1分

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

0.5分

获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专利

发明专利

4

专利证书

(复印件及电子原件)

实用新型专利

3

外观设计专利

2

软件著作权

2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复印件及电子原件)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与学院初审

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淮阴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论文专利类)认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电子版,论文PDF电子版(网上直接下载版本),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电子原件(专利公司提供的彩色电子版);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汇总表中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创新创业学院审核与学分认定

创新创业学院对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学分认定。经认定的学分由教务处统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报送时间

9月26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电子版报送到双创学院创新创业教研室YF0802,请将纸质及电子证明材料按照汇总表申报的顺序进行排序,电子档材料命名为“XX学院-论文专利学分认定材料”,发送至邮箱:juna@hyit.edu.cn,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

联系人:鞠娜,联系电话:83591557。

附件1:淮阴工学院2022年第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论文专利类)认定申请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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