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论文专利类)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5:44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论文专利类数据统计工作,简化学分认定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17〕103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2年第二批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论文专利类)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认定对象:在校本科学生。

认定条件:2019-2021年获得的符合《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17〕103号)的论文、专利成果。

二、认定规则

1.学生必须以学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2.由多人发表的论文、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均要填报(数据统计用)根据文件要求,只对排名前5位的学生给予学分认定,并按排名依次递减0.5,少于0.5分的按0.5分计。

项目

学分

证明材料

发表学术论文

被SCI、SSCI、EI检索

4分

提供刊物或论文集封面、封底、目录和文章正文

(复印件及电子原件)

核心期刊

3.5分

公开出版省级以上学术刊物

2分

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

1分

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

0.5分

获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专利

发明专利

4

专利证书

(复印件及电子原件)

实用新型专利

3

外观设计专利

2

软件著作权

2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复印件及电子原件)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与学院初审

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淮阴工学院2022年第二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论文专利类)认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电子版,论文PDF电子版(网上直接下载版本),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电子原件(专利公司提供的彩色电子版);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汇总表中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创新创业学院审核与学分认定

创新创业学院对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学分认定。经认定的学分由教务处统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报送时间

10月21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电子版报送到双创学院创新创业教研室YF0802,请将纸质及电子证明材料按照汇总表申报的顺序进行排序,电子档材料命名为“XX学院-论文专利学分认定材料”,发送至邮箱:juna@hyit.edu.cn,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

联系人:鞠娜,联系电话:83591557。

附件1:淮阴工学院2022年第二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论文专利类)认定申请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10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创新创业类)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淮阴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第三批入库导师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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