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相关机构与我校合作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1日 15:39浏览次数:


各相关机构:

为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培训计划,规范大学生创业培训管理,鼓励优质教学资源参与大学生创业培训,特邀请相关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1.民办培训学校需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培训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培训机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培训规范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培训,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培训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展培训,足量配备符合教学要求的相关教具。

2.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应接受、配合学校和各级部门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3.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培训质量反馈机制和培训后的跟踪服务机制,按班次建立培训台账,向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做好培训学生相关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三、合作程序

1、材料提交

意向机构需提供:

1《创业培训合作机构报名表》(见附件1);

2)《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4)结合本机构基本情况、过往案例、教学计划、培训成效等形成一套书面汇报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打印装订五份,并于36日前送至联系人处

2、协议签订

我校将与受邀合作机构签订培训合作协议,此协议将作为今后持续有序开展培训的有效支撑。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651268180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淮阴工学院北苑逸夫楼802办公室

 

附件:《创业培训合作机构报名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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