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
为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培训计划,规范大学生创业培训管理,鼓励优质教学资源参与大学生创业培训,特邀请相关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1.民办培训学校需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培训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培训机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培训规范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培训,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培训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展培训,足量配备符合教学要求的相关教具。
2.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应接受、配合学校和各级部门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3.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培训质量反馈机制和培训后的跟踪服务机制,按班次建立培训台账,向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做好培训学生相关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三、合作程序
1、材料提交
意向机构需提供:
(1)《创业培训合作机构报名表》(见附件1);
(2)《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4)结合本机构基本情况、过往案例、教学计划、培训成效等形成一套书面汇报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打印装订五份,并于3月6日前送至联系人处。
2、协议签订
我校将与受邀合作机构签订培训合作协议,此协议将作为今后持续有序开展培训的有效支撑。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651268180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淮阴工学院北苑逸夫楼802办公室
附件:《创业培训合作机构报名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