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7号)文件精神,为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训练,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类别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省级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含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一般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三个类别。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
1.创新训练项目分为3类:创新训练项目(重点项目)、创新训练项目(一般项目)和创新训练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
2.创业训练项目分为2类:创业训练项目(重点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一般项目),其中创业训练项目(重点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
3.创业实践项目分为2类:创业实践项目(重点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一般项目),其中创业实践项目(重点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
在重点项目中设立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鼓励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的创新创业成果。我校推荐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不超过1项。
二、项目数量与学分认定
2023年学校拟立项450项左右,各二级学院需按照限额进行推荐立项(附件2)。大创项目结题后,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三、申报要求
1.每名学生只能负责或参与一个项目,每个项目只能申报一种项目类型。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项目团队要分工明确、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项目团队人数(包括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其他年级的学生可作为成员参与。
3.项目指导教师应在所指导领域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学术造诣高,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 2 人,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与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实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省级项目第一指导老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省级重点项目指导教师必须具有)。
4.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原则上要求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项目。
5.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必须要与合作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可参考附件6)且企业资助金额不得低于5000元的经费支持(打款备注“双创学院2023年校企合作”,提供财务到款证明),没有企业资助经费到账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以立项。
6.项目来源选题新颖、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项目应紧密结合专业知识,以创新、实践为目的,遵循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选题范围如下:
(1)“互联网+”“挑战杯”重点培育项目优先作为国家级项目立项;
(2)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3)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4)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
(6)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
(7)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
(8)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9)社会调查项目;
(10)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7.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台籍教师作为第一项目指导教师(或联合指导教师)进行项目申报。
8.项目申报内容不得与同期或往年项目雷同,申报材料要遵守学术诚信,各二级学院应当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
9.项目预期成果参照“五、验收成果要求”填写。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1.网上申报:本次申报全部采用网上申报,请申报人及审核人员登录淮阴工学院综合服务门户,在“教学服务”列表中进入“大创系统”完成登录。
学生项目申报截止日期:4月28日
指导教师审核截止日期:5月8日
二级学院评审截止日期:5月17日
2.学院评审:各二级学院组织3-5名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立项申报工作实施方案,选拔高质量项目择优推荐国家级和省级。
3.材料提交:各二级学院于5月20日前将附件3-6(一式一份)按照申报目录(附件7)顺序装进档案袋,目录贴在档案袋封面上,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教研室(逸夫楼802办公室)。同时,将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juna@hyit.edu.cn,邮件主题请命名为“XX学院-2023年大创项目申报材料”。
4.学校复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省级以上大创项目的立项基础、创新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5.公示上报:根据复审结果,6月8日前完成公示并上报省教育厅。
五、验收成果要求
1.各类大创项目成果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2.大创项目发表学术论文时,国家级项目应标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省级项目应标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校院级项目应标注“淮阴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
3.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题需满足如下六个指标中的任意2项,或完成其中某一项指标的两倍;省级项目需满足如下六个指标中的任意1项。
(1)受理发明专利1项;
(2)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
(3)省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4)A类学科竞赛国赛三等奖1项;
(5)“互联网+”或“挑战杯”省赛三等奖1项;
(6)创新创业学院认定的其他成果。
4.校级大创项目结题需满足如下四个指标中的任意1项,鼓励院级项目也能完成其中任意1项。
(1)受理专利1项;
(2)省级期刊上录用学术论文1篇;
(3)省级学科竞赛获奖1项;
(4)创新创业学院认定的其他成果。
六、其他事项
1.在线申报及审核操作方式及审批流程见附件8-9。
2.各二级学院做好各级“大创项目”材料的存档备查工作。
3.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组织开展情况、立项完成情况、成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
联系人:鞠娜
联系电话:83591557
附件:1.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拟分配数额表
3.2023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4.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立项评审工作总结
5.2023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类)
6.校企合作基金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7.2023年淮阴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材料目录一览表
8.淮阴工学院大创项目网上申报流程
9.淮阴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10.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