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翔宇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9日 10:30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展现我院育人成效,选树一批优秀学生典型,切实发挥“典型引路、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和激发广大青年学生形成积极上进、健康阳光、刻苦勤奋、励志成才、乐于助人、勇担重任的时代风尚,弘扬“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校训精神,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我院决定开展“翔宇奖章”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翔宇学院全日制在籍大二、大三、大四本科生。

二、评选时间

2023年9月

三、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淮阴工学院学生手册的各项规定)。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具体条件

1.科技创新类

(1)在多项科技或创新类大赛中获奖丰富;

(2)在教育部或相同机构承认的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积极参加学术项目和课题研究、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者;

(4)在校级及以上大型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受到组办单位的嘉奖或认可;

(5)在创业就业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同学。

同等条件下,有申请发明专利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者优先考虑。

2.学业优秀类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

(2)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上一学年班级排名前10%以内;

(3)通过英语六级,在与专业学习相关的知识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者或发表过与本专业相关的专业论文者优先考虑。

3.社会工作类

(1)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成绩上一学年班级排名前50%以内;

(2)关心集体、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能够主动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

(3)在担任学校、院系、班级等团学组织学生干部期间(不局限学生干部),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服务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在老师与同学中认可度较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违反法律法规、校纪,受法律法规处理或受到校纪处分者;

2.存在课程有不合格者;

3.已获得过“翔宇奖章”;

4.已获得“校长奖章”等更高荣誉。

四、评选流程

(一)个人报名(9月11日-22日)

申报人根据评选条件,选择一类进行申报。并于9月22日前将《淮阴工学院翔宇学院“翔宇奖章”申报表》、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个人事迹等相关材料电子档、纸质档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YF0801)。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参评类型+参选人姓名”,发送至邮箱3069808680@qq.com,并抄送至jiangqingsong05@hyit.edu.cn。

(二)资格审查(9月23日-25日)

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参选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参选人进行现场答辩。

(三)现场答辩(9月26日-9月28日)

申请人进行5分钟现场答辩,由专家评委和学生大众评委打分确定最终“翔宇奖章”获得者。

五、相关要求

各班级要广泛动员,组织同学积极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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