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进一步推动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深入开展,全面展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和风采,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扩大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现向各二级学院征集创新创业成果作品。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地点
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展示厅(逸夫楼八楼),展厅将以学院为单位设立各学院展区,展示各学院学科专业发展特色和最新科创成果。
二、征集范围
我校学生(研究生、本科生)在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毕业设计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的优秀成果,主要包括师生创意作品、科研共创成果、学生竞赛、毕业设计等实物作品。
三、作品要求
实物要求提供原始作品或模型作品,需提供作品简介、获奖、论文、专利等信息,填写附件1作品简介表。
四、组织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遴选推荐能够代表本单位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作品(不少于1项),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应用技术学院若无实物类作品可暂不提交。
10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成果实物、相关文字材料等交至逸夫楼802室,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375799471@qq.com。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83551557。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