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补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5日 17:13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补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现启动2024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补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学期可申请学分认定的学生为2019级建筑学专业、2020级学生以及所有往届生。

二、认定条件

凡在本科阶段完成且未申报过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成果申报认定前务必先核对教务系统中已认定成果,切勿重复申报

三、认定类别

论文专利类、大创项目类、学科竞赛类。

四、认定规则

依据《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17103)》文件要求,认定规则如下:

1学生必须以学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2由多人发表的论文、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根据文件要求,只对排名前5位的学生给予学分认定,并按排名依次递减0.5,少于0.5分的按0.5分计。

项目

学分

证明材料

发表学术论文

SCISSCIEI检索

4

提供刊物或论文集封面、封底、目录和文章正文

(复印件及电子原件)

核心期刊

3.5

公开出版省级以上学术刊物

2

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

1

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

0.5

获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专利

发明专利

4

专利证书

(复印件及电子原件)

实用新型专利

3

外观设计专利

2

软件著作权

2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复印件及电子原件)

(3)在校参与的结题大创项目。

(4)在校参与校、市、省、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奖项目。

五、申报流程

1)学生申报。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淮阴工学院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补报申请表》(见附件1)、《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补充认定汇总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学院初审。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支撑材料上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学校审核。双创学院对提交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认定相应学分上报教务处。

 

4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请将纸质材料(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及电子汇总表交到YF0802,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375799471@qq.com,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

 

附件1:淮阴工学院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补报申请表

附件2: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补充认定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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