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补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7日 15:12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按照《关于办理2022-2023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3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补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学期可申请学分认定的学生为2018级建筑学专业、2019级学生以及所有往届生。

二、认定条件

凡在本科阶段完成且未申报过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成果。

三、认定类别

论文专利类、大创项目类、学科竞赛类。

四、认定规则

依据《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17103)》文件要求,认定规则如下:

1学生必须以学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2由多人发表的论文、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根据文件要求,只对排名前5位的学生给予学分认定,并按排名依次递减0.5,少于0.5分的按0.5分计。

项目

学分

证明材料

发表学术论文

SCISSCIEI检索

4

提供刊物或论文集封面、封底、目录和文章正文

(复印件及电子原件)

核心期刊

3.5

公开出版省级以上学术刊物

2

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

1

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

0.5

获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专利

发明专利

4

专利证书

(复印件及电子原件)

实用新型专利

3

外观设计专利

2

软件著作权

2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复印件及电子原件)

(3)在校参与的结题大创项目。

(4)在校参与校、市、省、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奖项目。

五、申报流程

1)学生申报。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淮阴工学院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补报申请表》(见附件1)、《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补充认定汇总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学院初审。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支撑材料上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学校审核。双创学院对提交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认定相应学分上报教务处。

 

3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请将纸质材料(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及电子汇总表交到YF0802,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juna@hyit.edu.cn,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

 

附件1:淮阴工学院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补报申请表

附件2: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补充认定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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